分析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毆打他人如何認定——國際貿易
1、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毆打他人如何認定依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規定,毆打他人,對他人身體進行傷害,不構成輕傷以上傷情的,就可以認定毆打他人!吨伟补芾硖幜P法》第4十3條?毆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,處5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處2百元以上5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百元以下罰款。有下列情形之1的,處十日以上十5日以下拘留,并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罰款:(1)結伙毆打、傷害他人的;(2)毆打、傷害殘疾人、孕婦、不滿十4周歲的人或者6十周歲以上的人的;(3)多次毆打、傷害他人或者1次毆打、傷害多人的。2、故意傷害與1般毆打行為的區別故意傷害罪與非罪的界限,重點應把握故意傷害與1般毆打行為的界限。故意傷害,是指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,表現為兩種情況,1種是對人體組織完整性的破壞,1種是對人體器官機能的損害。而1般的毆打行為,通常只造成人體暫時性的疼痛或神經輕微刺激,并不傷及人體的健康。當然,毆打行為不傷及人體的健康并非絕對,而只能是相對而言的。例如,朝人鼻子打1拳,有可能造成鼻青臉腫的后果;用手撕1下,也可能造成表皮損傷。但這種行為都不屬于犯罪,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,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。需要指出,有時毆打行為與傷害行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沒有什么區別。例如拳打腳踢,有時只造成輕微疼痛或1點表皮損傷、皮下出血,有時則可能造成傷害甚至死亡。那么,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甄別行為人的行為的性質呢?不能僅以后果為標準,則不能簡單地認為,造成傷害他人身體甚至死亡結果的就是故意傷害罪,而沒有造成傷害的就是1般毆打行為。而應符合全案情況,考察主觀客觀各方面的因素,看行為人是否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,是有意傷害他人,還是只出于1般毆打的意圖而意外致人傷害或死亡。司法實踐中尤其應當注意的是,不能把凡是打1拳、踢1腳造成后果的行為都認定為故意傷害罪。對他人身體進行傷害,就可以認定為毆打他人。而依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規定,毆打他人的行為具體表現包括結伙毆打、傷害他人;多次毆打、傷害他人或者1次毆打、傷害多人等。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,讀者可以到進行咨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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